臺海網(微博)10月26日訊 據臺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臺灣新《食品衛生管化療副作用理法》6月底才上路,但食安問題卻連環爆,臺灣當局“衛生福利部”因此決議再次修法,食品攙偽、造假將從1500萬大幅調高到3000萬。草案預計二周內送到行政機構審議,力拼立法機構本會期修法通過。
  另攙偽或假冒刑責也將一併上修,根據現行《食管法》第49條,若食品有攙偽或假冒,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目前擬加重刑責,可能拉高到7年或甚至10年。台“衛福部”常務次長兼食品藥褐藻醣膠物管理署長許銘能說,將再找“法務部”及學者專家研商。
  刑責代償也上修 最重10年
  目前《食管法》針對標示不實可開罰4萬到20萬元,許銘能表示,將再修法祭出重罰,傾向最高罰款額度拉高至400萬元;另食品涉及攙偽或假冒,將從原先的6萬到1500萬,大幅拉高當鋪1倍至3000萬元。
  “這屬於經濟犯罪,不全然是食品問題!”許銘能表示,大統長基食品公司以低價品混充油品,經濟利益所得更高,因光是退貨市值就住商不動產近百億,中間利益一定不只這個數字。
  不過,許銘能說,考慮不當得利計算較為困難,因此“衛福部”決議不如直接修法重罰。但“衛福部”發言人王哲超表示,法規不溯及既往,大統長基食品公司、富味鄉將無法適用新法開罰。
  大統油品攙油事件爆發,個人或團體誇大言論滿天飛,搞得消費者人心惶惶。王哲超指出,若惡意傳播不實言論,造成業者重大損失、消費者恐慌,也將研議列入下階段《食管法》修法討論範圍。
  大統、富味鄉 不適用
  為力輓民眾對食品的信心,“衛福部”要求食用油脂業者須於10月31日前提出聯合切結,保證所有產品原料及添加物皆與標示符合。“衛福部”昨提供切結書建議版本。“衛福部”將在11月1日展開大稽查,若業者拒不切結將列為重點稽查對象,若查出油品不實、造假,將以《刑法》詐欺罪移送。
  臺灣區植物油制煉工業同業公會昨率先在各大報刊登廣告,聲明旗下包含大成長城公司、大統益公司、中聯油脂等13家會員廠的油品絕對遵守臺灣一切符合法規,保證產品安全無虞。
  提切結書範本
  台“衛生福利部”常務次長許銘能說,切結書不拘形式,臺灣區植物油制煉工業同業公會的聲明已視為切結,但為讓其他食用油廠商有所依循,“衛福部”仍擬出切結建議格式,提供業者參考。
  許銘能提切結建議文字:“本公司所產制販賣之油品及其內容物、食品添加物、成份皆與標示信息相符,並符合臺灣食品衛生管理法規規定無攙偽、假冒之形式,若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。”
  許銘能說,目前“衛福部”將透過公會將切結書轉給其他油品業者,“衛福部”將統一彙整切結書,將以切結的業者名單公佈在衛福部網站上,提供民眾或餐飲業者查詢、下載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台擬修該“食品衛生管理法”對違規罰金加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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